守正创新踔厉奋发 推动新中国史研究再上新台阶******
作者:李正华(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当代中国研究所副所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成立3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向学会全体同志和全国广大国史研究工作者致以热烈祝贺和诚挚问候,向国史研究工作者提出了殷切期望和要求,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史研究事业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新时代国史研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是今后一个时期广大国史研究工作者必须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的一篇重要文献。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中国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教育引导,提升新中国史研究资政育人的作用与功能,为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更好凝聚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指出,希望国史学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为指导。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研究历史、运用历史的优良传统,历史研究不只是为历史而研究历史,而且是为了把前人的经验、智慧传给今人、留给后人,是为了展望未来、向前看,正所谓“经世致用”。新中国史研究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具有强烈的现实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一段时期以来,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在党史、国史研究领域一度泛滥,国内外敌对势力欲借党史、国史上的一些敏感话题做文章,竭尽攻击、丑化、污蔑之能事,试图在意识形态领域造成混乱局面。作为新中国史研究工作者,一定要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自觉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因应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努力推出更多与时俱进、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研究成果,回答好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推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为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夯实历史基础。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强调,牢牢把握国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不断提高研究水平。新中国70余年历史发展的主题,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主线,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通过不懈努力和奋斗,迎来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们党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夺取了一个又一个伟大光辉的胜利,这是新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新中国史在本质上说,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历史。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牢牢把握新中国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和科学评价新中国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正确看待新中国史上曾经出现的曲折和失误,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及其关系。为此,必须努力构建新中国史研究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着重展示我们党带领全体人民在过去70多年的时间里是怎样团结奋斗一步步改变中国面貌的,从而使新中国史研究更好发挥资政育人的功能,更好传承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更好地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形象、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
创新教育传播手段和载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强调,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教育引导,激励人们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更好凝聚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新时代以来,党团结带领全体人民全面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掀开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史上崭新的一页。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新中国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当前,互联网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传媒生态面临重大变革。面对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更新传播理念、创新传播方式,完善优化新中国史宣传教育与传播路径,努力推动新中国史研究、宣传和教育事业繁荣发展,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引导人民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凝聚和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作出新贡献。
推动新中国史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中国史研究工作,反复强调要在全党全社会加强包括新中国史在内的“四史”教育。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新时代新征程接续推进新中国史研究事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为构建新中国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进一步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踔厉奋发,坚持守正创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更加深入地总结新中国史特别是新时代十年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以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不断开创新中国史研究事业繁荣发展的新局面,把新中国史研究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11版)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