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压岁钱如何花?有女童热衷“开盲盒”******
春节刚过,小朋友们大都拿到了一定数目的压岁钱,那他们是如何使用压岁钱的?记者调查了解到,不少幼儿园阶段的小女孩,拿到压岁钱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让父母去商店购买自己想要的盲盒娃娃,然后一个个“开盒”。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丹
“其实她很早就想要买盲盒,但是由于价格太贵,所以基本上也只有她表现好的时候作为奖励才会买上一个。”家有五岁女儿的梁先生告诉记者,对于买盲盒这件事他还是比较担忧的,因为女儿有时候就像“上瘾”一样,只要看到盲盒就想买。
梁先生说,他家距离一家大型商场不远,女儿从小就经常跟着家里人一起逛商场,偶尔会买一些小玩具或者零食之类的,但当商场里出现了几台购买盲盒的机器后,女儿每次经过几乎都想要购买,为的就是里面各种“未知”的娃娃。
“盲盒的价格还是不便宜的,一个至少都要四五十元,还有的价格贵的就要差不多一百元一个。”梁先生说,由于经常给女儿买玩具,他对于这类型的娃娃的价格和质量也有大致了解。“一般盲盒中的娃娃的质量水平,感觉也就在二三十元的价格范围内,但是加上了盲盒的包装之后就价格飙升了近一倍。”
梁先生认为,开盲盒有点“赌博”性质,开到喜欢的娃娃自然开心,但是孩子一般开不到自己正好喜欢的那一款,然后就会缠着父母再次购买。“青少年的心理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很难抵挡诱惑,自制力还不够。”梁先生听女儿说,班上的同学也会拿着开盲盒的娃娃来相互“攀比”,他担心会给孩子带来不正确的价值观引导。
他表示,今年女儿的压岁钱,最终还是没抵挡住来自盲盒的“诱惑”,但每购买一个后,他会告诉女儿她的压岁钱还剩下多少,如果继续购买盲盒的话只能买几个,但是如果将压岁钱用来购买其他的零食或去游乐场玩的话可以买多少、玩多久,希望通过其他的消费场景来转移女儿对于盲盒的热度。“希望能够在她上小学之前把这个习惯改一改,年岁渐长可能对于钱的认知会更加深刻一些,但是如果没有正确的价值观的引导,很可能会走上歧途。”梁先生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